為了更好地貫徹執(zhí)行民主集中制原則,加強對權力的制約和監(jiān)督,推進我院的黨風廉政建設,提高學院領導班子工作效能,實現學院決策科學化、規(guī)范化和民主化,根據中央、省委、學校有關規(guī)定,結合學院實際,制定本實施辦法。
一、“三重一大”是指學院的重大決策、重要干部任免、重要項目安排及大額度資金使用。
(一)重大決策,在學院工作中,凡涉及教學、科研、管理以及關系師生員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問題,都屬于重大事項,對這些事項的決策均屬重大決策。學院重大決策主要包括:
1.貫徹落實學校黨委和行政的決定;
2.學院年度工作計劃;
3.學院發(fā)展規(guī)劃、改革方案、改革措施;
4.黨建工作、德育工作、學生培養(yǎng);
5.學科建設、專業(yè)設置、實驗室建設;
6.師資隊伍建設,包括專業(yè)技術職稱評聘、人才的引進和培養(yǎng)等;
7.人員的獎懲;
8.內部管理制度的建立與修訂;
9.崗位聘任和人事安排;
10.國內外合作與交流(含合作辦學、校企合作等);
11.學院產業(yè)的管理;
12.其他涉及師生員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問題。
(二)重要干部任免及推薦
1.學院科級及科級以上管理崗位干部的推薦;
2.事關全院發(fā)展的內部人員變動及安排。
(三)重要項目安排,學院重要項目主要包括:
1.基本建設項目;
2.投資項目;
3.修繕、裝潢項目;
4.儀器設備等固定資產的采購項目等。
(四)大額度資金使用,學院的大額度資金使用包括:
1.年度經費的預、決算;
2.年度(學期)教學實驗(實習)經費的分配;
3.教職工的各項津補貼發(fā)放標準;
4.學院預算內單次10000元以上資金的使用;預算外單次5000元以上資金使用。
二、學院“三重一大”決策議事規(guī)則
(一)學院黨委會或黨政聯席會議集體討論決定涉及學院“三重一大”的重要事項。凡需學院黨政聯席會決策的事項,任何人不得擅自決定。
(二)凡屬“三重一大”事項,決策前都要進行廣泛調查研究,充分聽取教職工、專家和學生的意見,深入進行論證和協調,依照國家法律、法規(guī)和學校規(guī)章做出決定。
(三)依照《高等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暫行條例》規(guī)定,需要教代會審議的重要事項,要提交教代會審議通過。
(四)對于產生實質性爭議的議題或事項,如無時限要求,一般應推遲議決,重新調研,待意見成熟后,再提交會議議決。
(五)黨委會或黨政聯席會議決定的重大事項,由領導班子成員按照分工組織實施,任何個人不得擅自改變或拒絕執(zhí)行。
三、本實施辦法由學院黨委負責解釋。
四、本實施辦法自發(fā)布之日起試行。
生物科學學院黨委
2024年7月5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