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公告

生物科學學院公用經費管理辦法

2024年08月29日  點擊:[]

生物科學學院公用經費管理辦法

為加強財務管理,確保學院各項經費的有效使用,本著精打細算,勤儉節(jié)約,專款專用的原則,杜絕不合理支出,提高工作效率,根據(jù)學校有關制度規(guī)定,特制定以下管理辦法:

第一條 學院的公用經費指由學校劃撥的普高學費收入6%的經費,本部分經費使用實行院務公開制,定期向全院教職工公開經費使用情況。

第二條 學院的公用經費實行量入為出、結余留用原則。

第三條 公用經費的使用:

用于學院開展普通本科教學活動及其輔助活動發(fā)生的支出,具體包括:學院發(fā)生的辦公費、印刷費、耗材費、咨詢費、郵電費、交通費、差旅費、出國費、維修(護)費、租賃費、會議費、培訓費、加班用餐、專用材料費(含體育維持費等)、其他教學商品和服務支出(含學生活動費、教學咨詢研究機構會員費、教學改革科研業(yè)務費、委托業(yè)務費等)等,該經費不能用于人員開支。

第四條 公用經費由學校計財處統(tǒng)一管理,學院按規(guī)定程序履行報銷沖帳手續(xù)。

第五條 學院公用經費管理使用實行院長負責制。按一支筆簽字原則,所有經費使用需經過院長審批。日常經費使用嚴格執(zhí)行學校財務管理制度,原則上一次性開支10000元以上,需黨政聯(lián)席會議集體研究決定。

第六條 學校的黨建經費、實驗實訓室建設、學科建設、實習專項、實驗耗材經費,按照上級批準計劃,專款專用。

第七條 每年初學院對上一年度經費的使用情況進行總結,并向黨政聯(lián)席會匯報,學院經費執(zhí)行情況將作為分配下一年度經費指標的重要依據(jù)。

第八條 本辦法由學院辦公室負責解釋.

第九條 本辦法自發(fā)布之日起實施。

 

生物科學學院

2024年7月4日

關閉

文章詳情

生物科學學院公用經費管理辦法

生物科學學院公用經費管理辦法

為加強財務管理,確保學院各項經費的有效使用,本著精打細算,勤儉節(jié)約,專款專用的原則,杜絕不合理支出,提高工作效率,根據(jù)學校有關制度規(guī)定,特制定以下管理辦法:

第一條 學院的公用經費指由學校劃撥的普高學費收入6%的經費,本部分經費使用實行院務公開制,定期向全院教職工公開經費使用情況。

第二條 學院的公用經費實行量入為出、結余留用原則。

第三條 公用經費的使用:

用于學院開展普通本科教學活動及其輔助活動發(fā)生的支出,具體包括:學院發(fā)生的辦公費、印刷費、耗材費、咨詢費、郵電費、交通費、差旅費、出國費、維修(護)費、租賃費、會議費、培訓費、加班用餐、專用材料費(含體育維持費等)、其他教學商品和服務支出(含學生活動費、教學咨詢研究機構會員費、教學改革科研業(yè)務費、委托業(yè)務費等)等,該經費不能用于人員開支。

第四條 公用經費由學校計財處統(tǒng)一管理,學院按規(guī)定程序履行報銷沖帳手續(xù)。

第五條 學院公用經費管理使用實行院長負責制。按一支筆簽字原則,所有經費使用需經過院長審批。日常經費使用嚴格執(zhí)行學校財務管理制度,原則上一次性開支10000元以上,需黨政聯(lián)席會議集體研究決定。

第六條 學校的黨建經費、實驗實訓室建設、學科建設、實習專項、實驗耗材經費,按照上級批準計劃,專款專用。

第七條 每年初學院對上一年度經費的使用情況進行總結,并向黨政聯(lián)席會匯報,學院經費執(zhí)行情況將作為分配下一年度經費指標的重要依據(jù)。

第八條 本辦法由學院辦公室負責解釋.

第九條 本辦法自發(fā)布之日起實施。

 

生物科學學院

2024年7月4日

田林县| 彭山县| 普格县| 呼伦贝尔市| 碌曲县| 津南区| 开鲁县| 江都市| 如东县| 惠安县| 年辖:市辖区| 柳林县| 贺兰县| 巩义市| 宾川县| 武乡县| 牡丹江市| 亚东县| 江城| 同德县| 张家口市| 大冶市| 民乐县| 乳源| 长春市| 禄劝| 东乡族自治县| 珠海市| 仁寿县| 尤溪县| 运城市| 磐安县| 日土县| 东宁县| 太原市| 清河县| 靖江市| 黄骅市| 福建省| 旅游| 衢州市|